2024年04月29日

农历:甲辰(龙)年 三月月廿一日

当前节气:谷雨后

离下个节气:立夏,还有6天。

关帝灵签
热门文章 更多>>
・  第三十一签-解签31
・  第五十一签-解签51
・  第九十九签-解签99
・  第二十四签-解签24
・  第四十四签-解签44
・  第八十六签-解签86
・  第四十六签-解签46
・  第三十六签-解签36
・  第四十一签-解签41
・  第八十二签-解签82
关帝灵签 您的当前位置:首页 -> 关帝灵签 -> 第二十七签-解签27 -> 详细信息
第二十七签-解签27
发布时间:2022-05-10  阅读:1436次  字号:   批注功能:

概述:


【二十七丙庚中平】项仲山饮马投钱 第二十七签解签概述 天地间的万事万物,各有其所,不可因其小而取之,不可因其弱而欺之,身为英雄豪杰,自有气势风范,不可因此而欺负弱小,更要收敛自己的气势,固守本分。 不该是自己的东西,千万不要贪得,必须循规蹈矩,成为众人赞赏的对象,必有后福。此签主要告诫世人安分守己、不可妄为,也有等待最佳时机到来之意。 【诗曰】世间万物皆有主,一粒一毫君莫取;英雄豪杰自天生,也须步步循规矩。

解签:


现代白话文解签
【解曰】
富贵分定,切莫强求,若或妄取,必有后忧。只宜守分,不可妄为。
问谋事,不可以强凌弱,以富压贫,稍涉欺凌,反成灾害。
问诉讼,宜避免。
问疾病,宜禳解。
问婚姻,不成。
【断曰】
功名:富贵命也 功名如此 君与无缘 速改行去
六甲:财子寿三 皆归天数 无人预测 守之修之
求财:不必急也 步步为营 必由小富 致陶朱利
婚姻:一见即合 为一时兴 久而淡之 如同路人
农牧:全世之况 恐慌经济 不是君误 忍耐等待
失物:已去不回 甚为明显 不必费神 重置可也
生意:蝇头小利 亦为生活 不宜轻视 小勤致富
丁口:目前稀少 年年见旺 必须谋合 维护家誉
出行:千万不可 灾厄居多 守之在乡 安心可过
疾病:突而发作 今日医技 救尔一命 谢天地耶
官司:此讼恐难 素之为人 是胜诉键 多修身也
时运:今为低迷 宜守旧耶 不宜妄取 害人害己
传统版解签
【圣意】
讼莫兴、医审病、名与利、付之命、行人迟、婚未定、凡百事、且安分。
【解曰】
此签只宜守分。不可妄为。
若要谋事。不可以强凌弱。以富压贫。稍涉欺凌。反成灾害。
讼必和。名利有。财难求。行人有阻。病宜禳方可。婚不宜也。
【释义】
名利近。不可得远大。难<成>就。言万物各有所主。
戒占者不可以强凌弱。且富贵贫贱。自有分定。
若妄为损其德行。安望名利之远大哉。
此签大抵。当循规矩。自获大右。病者弗药而自愈也。
【解签】
世间万物该谁得的,就谁得,冥冥之中已有安排,就是一粒一毫,不该你得的,你也不该妄取。即使天生的英雄豪杰,他要完成功业,也是要照规矩来,不能逆天背道妄为。
正是:“富贵分定,切莫强求,若或妄取。名利固然人人所希望的,但须以正当的行为取得才可。若以不正当的手段获得,其后必有灾祸。
抽得此签,只宜守分,不可妄为,若要谋事,不可强凌弱,以富压贫,稍涉欺凌,反成灾害。诉讼宜避免,疾病宜禳解,婚姻不成。
【东坡解】富贵分定。切莫强求。若或妄取。必有后忧。且宜守旧。更勉进修。心行平等。自获天休。
【碧仙注】守分方可过。欺凌必反灾。妄为难自保。依理福田来。
【占验】
江东神庙有大树一株,明•太祖皇帝欲伐之,初占此签,犹为偶然,复占仍得此签,遂惊叹以为神异而置之。
又一新科举人,占得此,春闱大捷。应“步步”二字。若问一科者不利。
又余族人王生岁试,占此,入场东廊号舍,与江生隔邻为道,题解得窍,果入泮。又一生,占此亦入泮。盖上三句未明示,“自天生”三个字,至结句六字,复暗藏一员字之议。王钱谨识。

典故:


  【典故】 项仲山饮马投钱 汉项仲山,不占公家便宜。每次在渭河饮马,必投三文钱在河里。 江东得道 钱塘罗隐<参见《泉州人名录·罗隐》>,号江东,唐末举进士。求官不遂,立意修真,幸遇异人,传授心法,因而得道,故能开口成谶。尝游泉州,乞食于<晋江>罗裳山下,乡人慢之。江东画马于石,每夜出践田谷。乡人知而请罪焉,乃画桩树以系马,遂不践。至今遗迹犹存。<参见《泉州史迹·画马石》>  
上一篇:第二十六签-解签26
下一篇:第二十八签-解签28
关注我们
微信小程序

微信公众账号
网站首页 民俗文化 风水知识 灵签文化 周公解梦 相学知识 四柱八字
Copyright © 2021-2022 周易文化网-易玄阁 All Rights Reserved 版本所有 | 手机版 | 周易文化网-易玄阁 | 闽ICP备16024510号-3
本站纯属个人爱好所建知识分享网站,部分文字图片素材均来自于网络,如侵犯到您的权益,请及时通知我们,我们将于第一时间将其删除,对你造成的不便敬请原谅!
联系QQ:2221303761 邮箱:2221303761@qq.com